吉林大学,简称“吉大”,学校始建于1946年,地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院校。
吉林大学法学院在前卫南区。根据吉林大学法学院官网信息显示联系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而吉林大学下设6个校区,7个校园;其中前卫南区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因此可以肯定吉林大学法学院在前卫南区。
吉林大学法学院,建院于1948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法学院之一,中国法学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员。其前身是吉林大学法律系。其办学历史则始于1948年创建的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现已成为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良好声誉、重要地位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吉大法学院经过70多年的发展和奋斗,吉林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中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和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是中国著名的法学院之一。
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全国仅有11所高校),可在法学10个二级学科自主设立博士点。现已设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和国际法学7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有与经济学院联合培养的法经济学博士学位专业,以及与行政学院联合培养的法政治学博士学位专业,有东北地区唯一的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法学理论、刑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民商法学为吉林省省级重点学科,是学院具有多年学术积淀和特色的优势学科,拥有一批发展潜力大、在国内较有影响的专家和中青年学者。
此外,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也是学院深具发展潜力的学科。学院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国际法学和法律硕士10个学位授权专业,法学院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教育部批准于2007年设立了军事法学硕士点,成为全国非军队院校中仅有的两所拥有军事法学硕士的法学院校之一(另一所为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还拥有全国法学理论领域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学院现设六个教研部、两个法学核心期刊:《法制与社会发展》与《当代法学》,以及英美法律研究中心、欧盟法律研究中心、东亚法律研究中心、德国民商法研究中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研究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研究中心、WTO与中国法制研究中心等七个研究机构。
学院有教职工126人,其中教授34人(博士生导师33名)、副教授31名。已取得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7%。学院荟萃了一大批学识渊博、治学严谨的法学专家学者。
扩展资料
五院四系简介:
在全国的法学院校中,中国政法大学(原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原西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原西北政法学院)被合称为“五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原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学院(原吉林大学法律系)和武汉大学法学院(原武汉大学法律系)则被称为“四系”。